概述:
夫妻在香港生完孩子后回到内地来生活、工作、定居,在内地来抚养子女,让子女在内地接受教育。
办理子女内地入学,需要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怎么办理?
要办理学校需要的亲属关系证明要经过两次公证:
1、对子女的出生证做公证,因为出生证是在香港颁发的,须在香港做公证。
2、公证完成出生证后,在国内公证处再做亲属关系公证。
公证样本:
公证样本:
公证认证流程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转递至国内公证处;
3. 国内公证处做亲子关系证明公证。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孩子香港出生证;
2.孩子回港证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其中一份);
3.孩子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父亲或母亲往来港澳通行证;
5.父亲身份证;
6.母亲身份证。
注意事项:
若父母双方都不是香港籍,需要出具一份 个人委托书委托香港籍人士代为办理,委托书需要在国内公证处公证一并邮寄香港律师行。委托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即可。
若父母其中一方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只需要邮寄原件到香港律师行即可办理。
若其中一方为香港身份但是为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则需要提供单程证和回乡证原件邮寄律师行即可。
办理好的公证书都有什么?
1.《证明书-香港出生证明》正本,会通过顺丰邮寄送回当事人。
2.《证明书-香港出生证明》副本,必须通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直接寄送到指定国内公证处用于国内做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当事人办理内地公证的公证处地址。